灌政复〔2017〕49号
县政府关于同意将灌南县四通公路
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江苏金路源
交通发展集团的批复
县国资办:
你办报来的《关于将灌南县四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划转至金路源集团的请示》(灌国资文〔2017〕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推进“5+2”投融资平台实体化发展, 同意将江苏灌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灌南县四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全部划转至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后,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灌南县四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你办要指导有关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批复。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